在筹备公司官网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想要注册的域名已经被抢注了,连续试了多个,发现都已经花落别家,碰到了这种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由于现在域名主要是英文域名,中文域名的普及度还远远不够,因此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英文域名被抢注的问题。
之所以会出现英文域名被抢注,是因为英文域名的注册规则是先注先得,除了少数国家或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行业名称等不得使用以外,只要满足其编码规则就可以注册并持有该域名,相应的域名注册服务商会收取一定的注册费用。域名持有成本极低,部分顶级域名每年持有成本不足百元,而一旦交易成功,域名持有者则大获其利,由此也导致投机者疯狂持有域名。
商标与域名,都具有标识性功能和经济价值,都是企业不可替代的品牌资产。对于企业来说,尽早地保护好企业品牌商标和域名,是极为重要的。有时候如果面临品牌域名遭恶意抢注,商标就是扞卫权益最好的武器。
如果公司域名被抢注了,我们该怎么办?
成立于2005年的厦门金宝莱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整体橱柜、衣柜、实木门;销售厨房设备、卫生洁具、电器办公家具、五金制品建材等,并注册取得了“金宝莱”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第20类和第35类。此外,2011年12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是认定“金宝莱”字号为福建省知名企业字号。
而在2012年8月29日,被告张某军注册了“金宝莱.com”中文域名,其后曾与在金宝莱公司的交流中曾要约高价出售涉案域名。不过遭到金宝莱公司拒绝,随后金宝莱公司更是以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将张某军告上法庭。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原告金宝莱公司依法取得注册商标“金宝莱”及字号“金宝莱”的在先商号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在被告张某军注册涉案域名时金宝莱公司的商标和字号已经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且“金宝莱”注册商标在有效期限内,涉案域名与金宝莱公司的字号及注册商标相同,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被告张某军未能举证证明其注册涉案域名的正当理由,也无法证明其在涉案域名注册后真实、持续地使用该域名,并且曾向金宝莱公司要约高价出售涉案域名,其也无法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注册的涉案域名已获得一定知名度且能与原告金宝莱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区别。
因此,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注册涉案域名行为具有恶意,并构成对原告金宝莱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军应注销其注册的诉争域名。由于原告未举证证明被告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害,被告不需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但被告应承担原告为制止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最终争议域名“金宝莱.com”是被要求注销而不是转移给金宝莱公司,金宝莱公司对于与企业品牌相关的域名还是要尽早保护,毕竟并不是说持有相关商标,就一定能追回品牌域名(目前金宝莱公司官网使用的5声母域名xmjbl.cc)。企业域名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地址,既能展示经营主体,又能展示其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极高的企业品牌价值,与商标同理,越早保护越有利!
国内互联网的大公司通常选择豪气地买回来,比如奇虎360在2015年花费1700万美元买下360.com域名,不止是奇虎360,这几年,京东、小米、新浪、唯品会等互联网公司,都在买域名上花过大钱。
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是否也需要花费大价钱买回来呢?
一个好的域名能够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提升品牌意识,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网站推广的效果。在PC时代,一个网站域名也会决定着一个网站的命运。
但是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域名的效果已经打了很多折扣,尤其是对于非互联网企业。大家可以观察一下,使用手机上网时有谁会记得网址是多少呢?APP没有网址,通过微信打开的文章看不到网址,朋友圈分享的内容也看不到网址,在移动互联网的今天,域名在移动端的帮助已经非常有限了。而今天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已经超过了90%。
根据CNNIC的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5年底的90.1%提升至92.5%,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达到24.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
域名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讲非常重要,但是对于一般的企业建站,尤其在当前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域名的重要性已经大大降低。因此,我们建议使用替代性的方案,比如我们在注册公司官网时,发现mrsd.com的域名已经被注册了,我们便注册了murenshangdao.com的域名作为公司官网的域名使用。
因此,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如果公司域名已被注册,不妨注册一个别的域名作为替代,从我们的注册经验来看,通常公司简称的全拼都是可以注册成功的,主要是域名长度太长,其价值已经降低了很多,但是对于一般的企业,这个域名已经足够使用了。
与其花大价钱买一个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不能带来较大流量的域名,不如选择一个相对够用的域名,把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今天,有谁还关心二维码后面的网址呢?